近期以来,大家都在批评行为艺术如何暴力、血腥、残忍,如何虐待动物,如何亵渎尸体,如何违反人性……而且都是以艺术的名义。
是这些行为艺术家疯了?还是批评行为艺术的人都吃斋念佛了?都不是。据考察,这些行为艺术家都很正常,很理性。而批评行为艺术的人也照常在吃生猛海鲜、鸡鸭鱼肉。如果行为艺术家真的遇到了从不“杀生”的佛家弟子,他们面对这等残忍场面也只会手捻佛珠,无可奈何地说声“善哉,善哉!”而不会象我等俗民长篇大论,口诛笔伐。
或许,观看行为表演的某人,手中正提着一只刚从市场买来的活鸡;正在笔伐行为艺术的人,正放笔应邀走进了“全聚德”。
在“民以食为天”的中国,十几亿人每天都要吃饭。条件好的,每天都要吃肉。吃肉就要“杀生”,杀生就要“血腥”。不同的只是“血”谁的“腥”,(野生的,还是饲养的?)由谁来“血腥”,(是自己,还是厨师?)如果是自己下厨宰杀一只鸡,何以避免血腥和暴力?可谁又会认为你在对动物施暴? 现在的问题清楚了:行为艺术家之所以受到“指控”,根本不在于他们虐杀了几只动物,而在于他们是“以艺术的名义”。如果是以“食”的名义,无论你变个什么“吃法”、“做法”,就又当别论。民以食为天么,天经地义。
近读贾平凹一篇散文《美食家》,觉得“美食家”的行为与行为艺术家的行为倒是很有些可比性。因为在贾平凹来看,他所见到的“美食家”不仅都是一些在“鸡呀鱼呀牛羊猪狗肉上吃出来的美食家”,而且他们看似“文雅地食却是极残酷的” :
“我见过吃‘醉虾’,见过吃过的活烧鲤鱼,下半身被挑剔殆尽只剩鱼骨了,鱼嘴仍然张吸嚅动。见过有人吃一种小白鼠类的活物,筷子一夹,吱儿叫一声,蘸一下醋,又吱儿叫一声,送往口里一咬,最后再吱儿一声就咽下肚去了。虽然没有见过吃猴脑,吃猴脑的人却给我讲过详细的吃法,讲得从容,讲得镇静”。 接着他又讲到小时候在杀场上见一个 羊癫疯子用馒头夹了人脑来吃的详细情景,大概是出于吃脑可以补脑的动机。
于是,作家对“吃啥补啥”的流行说法又不无幽默地发了一通议论:“我老是想,吃啥补啥,莫非人的五脏六腑都坏了?街上来来往往的人,谁是被补过了的,难道已长着的是牛心猪胃狗肺鸡肠吗?”近日从电视上看到有人跑到海滩杀取海豹的生殖器,海豹对人毫无防范意识,“坐以待毙”之后忍着巨痛逃到海里,海水染红一片,海豹也因不断失血不日死去。这些人何以要做这等残忍之事?因为亚洲市场需要“这个”,中国人“吃啥补啥”的观念已经“殖民”到亚洲诸国,可贺。
还有一则更耸人听闻的美食例证,不惜篇幅摘引如下:
“有一个美食家给我说过他的一次美食,是他出差到一个地方,见店主将一头活驴拴于店堂中央,以木架固定,吃客进来,于驴身上任选一处自己嗜好的地方,店主便当下从驴身上割下烹制,其肉味鲜嫩无比。他去的时候,驴身上几乎只剩下一个驴头和骨架,驴却未死,他要的是驴的那条生殖器,吃了一顿“钱钱肉”的。这位美食家对我说的时候,他的两个儿子打架,老二竞打得老大鼻腔出血,他就大骂老二,是‘狼吃的’、‘狗嚼的’,骂得很狠”。写到这儿,作家不无感慨地议论说,“人的咒语之所以有“狼吃”“狗嚼”,为的是让该骂的人死得残酷,可人被别的动物吃了是残酷,人吃别的动物却认为是美食,这太不公。所以,我从不与文文雅雅残酷的美食家为友,我害怕,他看见长腿的就吃,吃了我家的凳子,甚至有一日他突然看中了我身上的某个部位”。
贾平凹不仅入木三分地揭示了文雅的美食家的“残酷”,还紧逼一步说,凡吃肉,“不管如何变了花样烹饪,其实是吃一种动物尸体。吃尸体的,样子都很凶狠和丑陋,这可以以秃鹰为证”。“中国人的毛病或许很多,之一是不是就因有了美食家?”中国人的“聪明才智都用在吃上了,如果原子弹是个能吃的东西,发明者绝不会是外国佬的。吃就吃吧,谁长嘴都要吃的,只是现在的美食家太多,又都是什么都想吃,什么都会吃(听说已经要研究苍蝇的吃法了),口太粗,低劣而凶恶。龙与凤之所以高贵圣洁、美无伦比,是龙凤满宇宙寻着只吃甘露灵芝,可现在哪儿还有龙与凤呢?”
在这里,贾平凹的感慨与朱昱的感慨多么相象。当朱昱把自己“食人”的“照片和基督受难的照片放在一起时,他发现基督的行为是无效的,因为人类还是这么恶”(引文见杨瑞春《行为艺术:病态大全》)。 在贾平凹眼里,那些外表文雅的美食家,不仅残酷而丑陋,而且低劣而凶恶。贾平凹向我们揭示了一种“真实”,“涉嫌”于这种“真实”的不仅有美食家,还包括我们每个人。我们天天都有不止一次的“食”的行为,但却从不曾正视和反省过这“食”的行为中存在的问题。从不曾思考过,在那些美味隹肴的背后掩盖着的是什么。
从表面来看,美食家们虐待动物的行为,厨工代表食客残杀动物的行为与行为艺术家的所谓“血腥、暴力”没有什么两样。但它们却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行为。我们不妨举几件与“食”有关的行为艺术作品来加以比较:
王楚禹的《鸽子全席》:
这件作品的行为实施过程是,将在“幕后”宰杀鸽子的过程当众表演给请来吃“鸽子全席”的朋友看,血腥的场面立刻激起在场者的愤怒。王楚禹为自己的行为辩解说(此处免去他隐喻战争对人的伤害这一层):“你们现在想挽救一只鸽子的生命,但你们吃烤鸽的时候为什么不想到它必然经历了这么血腥的过程呢?如果不在你眼前发生,这些是不是都会被认为是幻觉?”(引文见杨瑞春《行为艺术:病态大全》)。在此,王楚禹的行为不过是当众重演了一遍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的事,但他的出发点却不在“吃”,而在反省这“吃”。人类对自己的血腥与残暴已经麻木不仁,实施这个行为的目的就是要提醒人们对自己的日常行为加以反省。
金锋的《中国烹饪·烤乳猪》、《中国烹饪·酱兔》:
金锋在这个系列作品中没有直接实施行为,只是通过摄影手段来完成。画面由三部分组成:左图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乳猪或兔),右图是经由厨师的高超技艺完成的一道菜——仍旧完整地保留了动物的原形。中间部分由四十幅小图组成,表现一个小生命被屠宰、剥皮、开肠破肚的全过程。艺术家本人并没有(我猜想)直接对动物施以血腥和暴力,残杀生命也不是“以艺术的名义”,艺术家只是将生活中“真实”的一幕呈现出来,让人反省,凶残至极、作恶多端的正是我们自己:谁知盘中“味”,个个皆残酷!由于社会的分工,这些血腥、残忍的恶行都交给了少数职业化的厨工去做,而多数人则可以不粘腥、不见血,道貌岸然地品尝盘中的美味佳肴而不必问心有愧。待吃饱了再来清算行为艺术家是如何如何地血腥。岂不知,艺术家的血腥,目的正是要提示人类遗忘了自己成天都在干着血腥的勾当。人类从动物的行列中走出来,文明到今天,原来嗜血的本性并没有改,不同的只是学会了伪善!文明的标志仅只是用文雅的外表将赤裸裸的血腥掩盖起来。艺术家一不小心把人类一再要维护的这层“纸”给捅破了,于是倍遭唾骂。这层“纸”是什么?就是所谓“人性的底线”。
朱昱的《食人》:
在与“食”相关的作品中,最为极端的是朱昱的《食人》。
中国的美食家可谓多矣,他们从地上吃到天上,从河里吃到海里,死的不吃吃活的,家养的不吃吃野生的,大的不吃吃“乳”的,绵善的不吃吃生猛的,除了“人”,真不知还有什么没有吃过。于是,便有人也要来尝尝“人肉”的滋味。但这一回没有轮到“美食家”,却由艺术家替他们干了。
朱昱弄来一个“死婴”,将他“清炖”了,煞有介事地“大吃”起来。难怪有人要起而反对血腥与暴力,起而捍卫“人性的尊严”了。
但我们在叙述这件耸人听闻的“事件”的时候,却忽略了一个事实:这是朱昱以“行为”的方式作的一件“作品”,而不是朱昱真的做了一回美食家,吃了一顿“人肉”。艺术家作为手段来实施的艺术行为与他作为一个人的生活行为,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行为。谁相信生活中的朱昱真的喜欢吃人肉?如果他不是真的“吃”掉了这个“死婴”,那他的“吃”就一定是在“表演”。真的“吃”和作为“表演”的“吃”是有本质区别的。如果连这个基本的艺术常识都忽略了,那讨论的便不是艺术问题,而只是一个道德问题。如果艺术家不是真的吃掉了这个死婴,只是扮演了一个“吃”死婴的“食人者”,那么“食人者”就不是艺术家,而是被扮演的“角色”。这个在“表演艺术”中“演员”与“角色”的转换关系是极少被误解的。行为艺术虽然不同于表演艺术,但行为的实施既有“观众”的在场,就不能排除“表演”的性质。不同只在于:表演艺术一般是在一个特定的舞台空间中进行,而行为艺术则可以在任何一个艺术家认为适宜的空间中实施,更为直接、更为真实地表达一种生存感觉和内在体验。所以行为艺术家通常并非是在明确地扮演一个“自外于我”的“角色”,行为过程就是艺术家传达观念和体验的过程,艺术家常常不是通过扮演角色,而是“自我”的直接“出场”。但朱昱在“食人”的行为中却有明确的“角色”感。因为他显然是在表演“食人”,而不是在真的“食人”。这与他在《植皮》中的行为方式完全不同。《植皮》是动真个的,即通过手术从自己身上取一块皮下来,《食人》却是让人觉得是在“食”,而并非象美食家吃一只酱兔,真的将一个死婴吃刭肚里去。但朱昱何以要设计“食人”这一恶行,何以要扮演一个遭众人唾骂的“食人”的角色?这正是问题所在。但批评这件作品的人并没有提出这一问题所指,却反过来指责艺术家“食人”的行为,不知是真的缺少常识,还是有意混淆视听?鲁迅说,喜剧是将丑恶的事物撕破给人看。朱昱则是将丑恶的行为直接做出来给人看,以“暴力”的方式揭示暴力的丑恶。在此,朱昱的“暴力行为”只是一种“传达方式”,而并非“暴力”本身,甚至相反,其对丑恶的暴力行为的批判性立场是显而易见的。如前所述,当他把自己“食人”的“照片和基督受难的照片放在一起时,他发现基督的行为是无效的,因为人类还是这么恶”。他所以“一手制造”了“这个恶的直接景象”,是因为他觉得没有其他的手段,“这可能是表达我想法的唯一途径,通过别的方式也许能传达,但我认为如果没有强的冲击力,不能刺激人的思考,就是无效的传达”(见杨瑞春《行为艺术:病态大全?》)这段引言至少说明:一,他首先确认“食人”是一种“恶”;二,他不赞成“人类还这么恶”;三,基督的善行未能改变这种“恶”;四,他“食人”的目的不是为充饥,也不是为品味“美食”,而是想通过富有“强的冲击力”的有效手段,刺激人的思考。思考什么?思考人性,思考道德,思考人的“恶行”何以恶到如此程度,思考如何改变人的“恶行”。为此“善意”之目的,他不惜去“充当”一个遭人唾骂的“恶人”,并将“食人”的“恶行”做出来给人看,还以一个恶人的口吻满不在意地说:“那就是很普通的一顿饭”。能说出这样的话,可见这个“恶人”吃过多少顿这样的“饭”,“恶”到何种程度。朱昱的“表演”可谓高明,以至让人真的感到他就是一个耆血成性的恶棍!
但他毕竟是在“表演”。不能将朱昱在“表演”中出现的“食人”行为(如果他真的吃了几口,那也是为着表演的真实,而非象美食家一样,在生理上需要这样一顿“美食”)等同于艺术家的生活行为。艺术行为与生活行为的区别不在于“行为”本身的异同,而在于“行为”的出发点不同。如果“食”的目的仅仅在于“品味”或“充饥”,“吃”的再怪异也构不成艺术,如果将“食”的行为作为传达某一观念、某一思想的手段,“食的行为”就构成了一种艺术表达方式。这也是所有比艺术行为更极端、更残酷、更耸人听闻的生活行为不能称之为“行为艺术”的根本原因。生活中的自残行为自古就有,但那是出于各种生活动机,一个青年男子把右手食指剁掉,目的是怕当兵上前线送死,与艺术有何干系?朱昱通过手术将自己身上一块鲜活的“皮”割下来“植”到一扇无生命的猪肉上,这一荒诞举动绝对排除了其“救死扶伤”的功利目的。那么,这个在一般人来看毫无意义的“自我奉献”目的何在?这正是这一行为背后要追寻的东西。金星做了远比割一块皮惊心动魄的“变性手术”,但不是艺术。因为其行为的动机不是为传达某一观念或生存体验,而是出于自身的生理—心理需要。因此,所有借用或列举生活行为来贬损艺术行为的人,都表现出对行为艺术起码的无知。
现在我可以大言不惭地说,血腥的是美食家,而不是行为艺术家。行为艺术家的“血腥”,是出于善意的“血腥”,目的在提示人类对自身行为的反省,目的在消灭“血腥”。
唐僧师徒西天取经,孙悟空一路的杀生,血腥、暴力、无“恶”不作,屡遭误解;唐僧一路的“善哉,善哉!”作了一路的“好人”。有良知的人替孙猴子鸣鸣不平,也是应该的。
2001/7/22 于北京京北上苑 (原载tom.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