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艺术家——但我想恐怕只是半吊子的艺术追求者吧——玩一种奇怪的艺术:跑到某个地方脱光全部衣服。此壮观景象被农民看到,农民大骂他们是耍流氓。这事正热闹着呐,南京又出了新闻,另一位艺术追求者——成都美术学院大二的学生王桂权,自拍了自己的性器官,在南京博物院一场名为“实验空间”的当代艺术作品展上展出。那幅“作品”竟然也登到网页上,据说被上亿人观赏,自然引起众声喧哗。 大多数网民跟农民一样,抨击这些艺术追求者们。艺术追求者们觉得自己在玩艺术,所以很委屈。网上有一些高人,甚至把这些裸露者的大胆举动提高到了一个极高的层次。比如,有人就论证说:中国人哪天真正的个性解放了,自由就到来了——听着耳熟?是的,木子美走红的时候,自由的热爱者也是这样评论的。比照群裸者、王同学的做法,木子美未必不是艺术追求者。 自由不是胡搞 艺术追求者说他们有艺术创作的自由。当然,谁敢否认呢?艺术追求者们当然有自己的自由,包括当众裸露和拍摄及让人观赏自己性器官的自由。问题是,他们所说的自由,很可能,政治法律词典编篡者是看不懂的。学者在讨论自由的时候,通常会这样开头:自由的意思不是胡搞。 是的,严格意义上的自由,通常只是政治和法律上的。比如,哈耶克在其名著《自由宪章》中就这样给自由下定义:自由是这样一种状态,在此状态下,一些人对另一些人所施以的强制,在社会中被减至最小可能之限度。自由预设了个人具有某种确获保障的私域(some assured private shere)。 这个定义里仍然有很多含糊之处。先不管它,至少可以确认一点,在现代社会,由于奴隶制度已不复存在,所以,私人强制私人的事情不算多,对个人自由最大、最经常、最严重的侵犯通常来自国家权力。个人的自由主要就意味着个人的私域不受来自国家权力的干预和强制,比如在家里看黄碟。 因此,当公安部门威胁要对那些裸体艺术追求者按照治安管理法进行处理,就是一个重大问题了。当然,行使这种权力的不当性,也远不是那么显而易见。因为,即使在最自由的社会,有伤风化有时也可以成为一种刑事罪行。不过,至少在理念上,大多数人还是会作出自己的判断:公共权力不应当轻易地干涉这些裸体者。 真正引起争议的是,舆论是否可以批评乃至咒骂这些艺术追求者,农民大骂裸体者、网民大骂自拍者,是否干涉了艺术追求者们的自由? 对此,同样冠以自由主义之名,但现代的自由主义者与古典自由主义者会给出截然不同的说法。5月20日是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诞辰200周年,保守的《华尔街日报》有一篇文章,标题就是《彻头彻尾现代的穆勒》。 穆勒思想的现代性就表现在,在他看来,自由真正的威胁不是被滥用的权力,而是社会本身。穆勒立志要防范的是“社会暴虐”,在他看来,“这种社会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因为它虽不常以极端性的刑罚为后盾,却使人们有更少的逃避办法,这是由于它透入生活细节更深得多,由于它奴役到灵魂本身。”经典的《论自由》一书所要论证的,就是个人不受社会束缚、追求个性的自由。 这理论当然最对艺术追求者们的胃口,因此,在上个世纪20年代和80年代由文人先后发动的中国两度启蒙运动中,大行其道,弗洛伊德和萨特成了启蒙宝典。今天为这些艺术追求者的行为喝彩、辩护的人,也毫无例外是穆勒理论的追随者,即使他们或许没有读过穆勒的书。 哈耶克这样的古典自由主义者就不这样看了。他们仍然坚持自由的基本原则:艺术追求者们、木子美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管是以艺术的名义,还是以别的名义。假如国家权力出面干预,他们通常也不会赞成。但是,假如普通民众起来阻止艺术追求者们脱裤子,或者农民跳起来大骂,或者竟然有人把王同学自拍的性器官照片当众撕毁,他们则大体上会保持沉默。 笔者基本认可这后一种看法。 艺术家的傲慢之心 对于艺术来说,个性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创新是艺术的生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深入研究就会发现,这远不是唯一的部分,不过,这也先不管它。现在专业艺术追求者们所玩的现代艺术,简直患上了“创新拜物教”,就跟知识分子的“理性拜物教”一样。绝大多数情况下完全是为了创新而创新,创新者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们只是希望以创新引起关注。新奇本身成为艺术最大的价值所在。企业家精神的本质就是创新,这些现代艺术家其实才是最极端的企业家。 而一个正常的社会,却只能在传统的边际上进行创新。社会首先得保持主流规则、秩序的稳定,在此基础上才可以容许、接纳创新,实现渐进的变化。 主流规则、习俗的稳定为什么重要?让我们假设,有某个梦幻岛Neverland,突然空降一群艺术家和文人,他们组成一个社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可以毫不犹豫地断定,这个社会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崩溃或者退化到丛林状态。 原因就在于,艺术家、文人们都追求个性,而形成不了一套稳定的规则体系,因而,每个人都不能对他人的行为形成稳定的预期,因而也就无法进行合作、交换。假定出了什么纠纷,也无法解决。最后的结局当然是悲剧性的。 因此,道德、习俗很重要。公众基于道德、习俗的批评,即所谓的舆论批评,也很重要。这种批评可以约束艺术追求者,使他们有所节制,不至于严重地冲击社会的基本秩序。否则,社会可能因为每个人、包括艺术追求者的任性而为而解体。艺术追求者们之所以还有饭吃,还可以确信自己的房屋不会被别人占取,确信自己的女儿不是别人的后代,自己的作品还能找到买主,得感谢穆勒眼中那些“社会暴虐”。 道德、习俗确实是压抑创新的,这正是其正常功能所在。相对于艺术、相对于文人,群众天然地是保守的。要求作为被压抑的当事人——艺术追求者们感谢这种压抑,有点不合情理,但那些为离奇的创新辩护的人士,似乎应当警惕,不要让启蒙的话语体系遮蔽了理解力。对于社会的正常运转来说,保守是必要的,保守社会基本的合作与交往规则体系,甚至是自由的前提。德国人热衷于美学自由主义——始于洪堡,法国人热衷于个性解放——始于启蒙运动,奇怪的是,恰恰是保守的英国人和美国人,才享有了最多、也最稳固的自由。这恐怕是一个需要思考的深刻的政治哲学问题。 艺术追求者们、文人们当然可以创新,哪怕是毫无目的地玩新花样,对此,国家权力不应随意干涉。但是,假如他们作出冒犯群众情感和习俗的事情,那么,当群众愤怒的时候,他们最好不要觉得委屈。就好像一个盗贼或杀人犯被判刑的时候,不应当抱怨法官对他不公。舆论压力与自由无关。它是一个比自由更根本的东西,从而也是自由的基础。你在享受自由的时候,却损害自由的基础,那你当然应当被人咒骂。 因此,在我看来,艺术追求者冒犯了群众的情感与道德,反过来还要求群众理解他们,这是一种非常奇怪的心态。这种心态所反映的是一种道德与知识上的傲慢。艺术追求者们以为,突破习俗、道德的底线,就达到了道德的新水平,离美丽新世界更近一步。这是一种灾难性的幻想。还好,艺人、文人的这种幻想通常只局限于艺术、文学的小圈子,他们的影响力通常也没有他们想象的那样大,比如,脱光衣服晒太阳、木子美、自拍性器官之类被艺术追求者赋予深刻含义因而刻意的做作,其实被群众当成茶余饭后的笑谈。 (作者为独立学者,文中标题系编者所加。) tags:
0
您可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