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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四川大学锦江学院艺术类分数合格成绩标准
更新时间:2008-04-09 点击:

分数合格成绩标准如下:
    1.山东编导类:专业成绩总分不低于21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2.山东美术类:专业成绩总分不低于228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3.内蒙美术类:专业成绩总分不低于22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4.新疆专业合格线于4月10日以后划定,请考生密切关注网上信息。
http://www.scujjedu.cn/query/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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