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
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
陕西省美术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西安展览中心、陕西亮宝楼有限责任公司
二、协办: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重庆市美术家协会、西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家协会、宁夏回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贵州省美术家协会、云南省美术家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甘肃省美术家协会、青海省美术家协会
三、展出时间:2007年12月28日
展出地点:陕西省亮宝楼(中国美术家协会西安展览中心)
四、展览组织委员会:
顾 问:靳尚谊、杨永茂、马中平、刘文西
主 任:刘大为、刘斌、晏朝、杨晓阳
副主任:戴志祺、赵振川
委 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马民选、井汉升、邓维东、龙瑞、李昂、刘绍昆、宋鸣、杨家永、杨长庚、郝平、周荣生、
罗中立、钱来忠、崔俊恒、韩书立、樊昌哲
秘书长:杨家永
副秘书长:樊昌哲
大展办公室主任:何虎林
办公室副主任:胡颖、翟艺文
五、评审委员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六、作品征集:
1.全国范围(含港、澳、台地区)。
2.凡以中国画、油画形式创作的山水、人物、风景、花鸟、静物画作品均可参展。中国画:(无需装裱)宽、高不超过1.8米。油画:作品每幅规格(加外框)宽、高不超过1.8米。
3.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正楷写清作者姓名、标题(注:和画面相同)、尺寸(高ⅹ宽),以及详细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4.本展览收取作品参展费(含退件费):中国画每件100元、油画每件150元。海外作者收取作品参展费每件50美元。
5.展出作品约250件。
6.作品请用挂号邮寄,以免遗失。
7.征集作品时间:2007年

